吡虫啉PD20111070
- 登记证号
- PD20111070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盛世基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省沧州百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1、本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应于棉花蚜虫始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生长季最多使用3次。 2、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6、用药后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应立即用滑石粉吸干,再用肥皂清洗。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误服:不慎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