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烯禾啶PD20161411
- 登记证号
- PD20161411
- 农药名称
- 氟胺·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批准日期
- 3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15%
烯禾啶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大豆苗后2-5复叶期,杂草1-5叶期施用,注意喷雾均匀,勿重、勿漏喷。2、本品对玉米、小麦、亚麻和单子叶作物敏感,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1亩=667m2
本品是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本品苗后使用,被杂草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
1、产品在防除杂草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2、玉米套种大豆时,不可使用本品3、对鱼类有毒,用后剩余的药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鱼类有毒。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该药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2、该药若被误服,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