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6617
- 登记证号
- PD20096617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然生物药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梨木虱 | 3.7-7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系新型抗生素。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长。对果树梨木虱有显著的防治效果。
1.产品在梨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 6.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施药时避开蜜源植物。 7.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发生中毒现象,立即停止施药、离开现场,用清水洗手、脸及身体其他裸露部位。 3.可用麻黄素催吐,不可用阿托品。 4.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