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氯菊WP20110226
- 登记证号
- WP20110226
- 农药名称
- 氯氰·氯菊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宝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0
- 批准日期
- 6%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广州新天地化学实业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3%
氯菊酯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10毫克/平方米 | 喷洒 |
| 卫生 | 蝇 | 10毫克/平方米 | 喷洒 |
常量喷洒按1:30倍加清水稀释(一瓶盖药液配1.25公斤清水)。制剂用药量:10毫克/平方米。
用于垃圾场驱杀蚊、蝇。
1、喷药前移开食物及盛食物的用具。 2、非工作人员需离开现场。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口罩、眼罩、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 4、本品对鱼、蚕有毒,使用时不得将药水喷入养鱼水中及桑叶上。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 5、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裸露之处,才可饮水、食物和抽烟。 6、药水溅到眼睛里,用大量清水冲洗后上医院治疗。 7、存放在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施药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8、如出现头昏,应离开现场,并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9、水产养殖区、蚕室及桑园附近、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本品属低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和口罩,施药后要用肥皂清洗裸露皮肤,如药液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应立即使其呕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存放在小孩、无关人员及动物触摸不到的地方。 2、包装件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中,严禁与食品、种子及饲料等混放混运。 3、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重压、防雨淋、防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