茚虫威PD20142119
- 登记证号
- PD20142119
- 农药名称
- 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茚虫威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3.5-4.5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豆荚螟 | 6-9克/亩 | 喷雾 |
1.先用少量水浸泡药剂,搅拌成糊状,倒入喷雾器,兑水稀释成均匀药液后喷雾施药。2.在菜青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对全株茎叶均匀喷雾施药,喷药间隔期5~7天,每季用药不超过3次。防治豇豆豆荚螟在豆荚螟幼虫卵孵化初期用药。3.害虫密度较高地区使用中高剂量,害虫密度较低地区使用中低剂量。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超过3次。在豇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为低毒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从而导致害虫麻痹而死亡。喷药后害虫在0-4小时内即停止取食且无法恢复,对各龄幼虫效果均较好,耐雨水冲刷。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蚤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等水产养殖区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开花植物花期、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养蜂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误触:皮肤接触后,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误服:饮水1-2杯,用手指轻触喉管后部引吐,然后携标签就医。误吸: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场所并就医。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