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二甲戊PD20110993
- 登记证号
- PD20110993
- 农药名称
- 苄嘧·二甲戊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6%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欣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1
- 批准日期
- 16%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晨环生物制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二甲戊灵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药土法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拌土均匀撒施。施药时应避免药土撒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对常见的一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能有效的防治稗草、牛毛毡、鸭舌草、陌上草、四叶萍、萤蔺、矮慈菇、千金子、三棱草、异型莎草等杂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要求施田块平整,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防止水淹没稻苗心叶。 2、严禁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3、漏水田,弱苗田慎用。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施药后对阔叶作物等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 8、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9、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如有不适请就医。误食后对清醒者可引吐,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1、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避开高温和日照。不能与饮水、粮食、饮料、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