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10987
- 登记证号
- PD20110987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21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芒果树 | 炭疽病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炭疽病应掌握在炭疽病发病前至发病初期进行喷雾防治,视病害发生情况适当增减施药次数,施药间隔7天。 2.喷药时叶片正反面都要喷,力求均匀。 3.大风天或1小时内下雨时请勿施药。 4.本品在芒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具有一定的内吸传导性。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清洗施药器械。 3.本品在芒果树上使用时应先进行试验后再大面积使用。 4.剩余药液和空包装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5.药液及其废纸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若药液不慎溅及皮肤,应用肥皂和水清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经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若误食中毒,患者应保持安静,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并立即催吐、洗胃。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