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灭威PD85168-7
- 登记证号
- PD85168-7
- 农药名称
- 混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丰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批准日期
- 5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混灭威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叶蝉 | 50-100毫升/亩 | 喷雾、泼浇 |
| 水稻 | 飞虱 | 50-100毫升/亩 | 喷雾、泼浇 |
1、本品应于水稻害虫低龄盛发时施药,兑水50-60千克/亩搅匀后喷雾或泼浇。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混灭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水稻叶蝉、飞虱有效。
1、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混放,施药一周前后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2、不得在烟草上使用,以免引起药害。该药有蔬果作用,宜在花期后2-3周使用。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4、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脸、手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施药后应切底清洗器械,不得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对蜜蜂及水生生物有毒,对赤眼蜂等天敌有害,注意保护。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送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若不慎溅到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中毒应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可用阿托品解毒,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