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42144
- 登记证号
- PD2014214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17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4000倍液 | 浸种 |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和铲除的双重作用,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效。其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虽然不具内吸作用,但它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本品对水稻恶苗病防效显著。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鸟、鱼、赤眼蜂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繁殖区、蜜源植物花期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重者去医院就医。如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及时送到医院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农药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碰撞、外溢、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