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螺螨酯PD20161182
- 登记证号
- PD20161182
- 农药名称
- 阿维·螺螨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批准日期
- 18%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
螺螨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500-3500倍液 | 喷雾 |
1、在害螨危害早期施药。施用时应使作物叶片正反面、果实表面以及树干、枝条等充分均匀着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螨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有一定的渗透作用,药液可渗透叶片,可杀灭成螨、若螨和夏卵。两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粘附性好,持效期长。
1.安全间隔期:柑橘树3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 2.为了避免害螨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 6.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7.用药过后的空瓶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置空气疏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吸,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