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杀霉素PD20142219
- 登记证号
- PD20142219
- 农药名称
- 多杀霉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7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杀霉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蓟马 | 40-50克/亩 | 喷雾 |
| 花椰菜 | 小菜蛾 | 20-30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24-3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喷雾式应均匀周到,叶面、叶背及心叶均需着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施用3次;在花椰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4. 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花椰菜、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可激活烟碱乙酰胆碱的受体,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蓟马、花椰菜小菜蛾、豇豆蓟马。
1.本品对蜜蜂、家蚕、水生生物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天敌放飞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2.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请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