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虱螨脲PD20161093
- 登记证号
- PD20161093
- 农药名称
- 阿维·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30
- 批准日期
- 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虱螨脲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锈壁虱 | 4000-6000倍液 | 喷雾 |
1、在锈壁虱发生期(4-11月),观察背光的果面,当果面灰暗像有一层灰时(或用20倍手持放大镜随机观察果面背光一面,当虫口密度达到1-2头/视野时),用4000-6000倍稀释液喷雾。 2、喷雾要求均匀周到,特别是果树内堂果,果实背光面需喷到,喷到叶片和果实有少量滴水为止。 3、密闭果园和大树需增加喷药量。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安全间隔期:28天,最多施用次数2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本产品为杀虫杀螨剂,阿维菌素对螨类和昆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不能杀卵,能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虱螨脲作用机理是抑制害虫和害螨脱皮,该药作用于产下后24h内的卵、低龄幼虫和高龄幼虫。两者混配,优势互补,用于柑橘锈壁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对赤眼蜂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紧急医疗措施: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或麻黄素或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