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0873
- 登记证号
- PD20110873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百事诺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16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2024年4月28日,增加松树松材线虫、芒果树蓟马。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百事东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松树 | 松材线虫 | 2-3毫升/厘米胸径 | 树干打孔注射 |
| 甘蓝 | 小菜蛾 | 4-5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5克/亩 | 喷雾 |
| 芒果树 | 蓟马 | 300-450倍液 | 喷雾 |
1.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和甜菜夜蛾,宜在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一般间隔7天,连续喷施2次;用于防治松树松材线虫于松树发病前或松材线虫向松褐天牛蛹室聚集之前,采用树干打孔注射法将药剂注入体内;用于防治芒果树蓟马,宜在蓟马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芒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施药1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在常规剂量范围内可防治甘蓝小菜蛾和甜菜夜蛾,松树松材线虫和芒果树蓟马。
1.为防止产生抗药性,请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施药时用戴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禁止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解救措施:发生中毒时立即携带本标签就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加锁保存,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及动物,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