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胍·乙酸铜PD20097183
- 登记证号
- PD20097183
- 农药名称
- 吗胍·乙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15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6%
乙酸铜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病毒病 | 167-250克/亩 | 喷雾 |
1、番茄病毒病病发初期(即零星植株发病)施药,施药间隔期7-10天,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低毒的病毒防治药剂,药液可能过水气孔进入植物体内,抑制和破坏核酸和脂蛋白的形成,阻止病毒在植物体内复制,刺激植物生长,增强植物对病毒的抵抗力及耐药性,可有效防治番茄病毒病。
1、本品在番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不能与其他酸碱性强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时应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穿干净的防护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完毕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用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泻。重者头晕。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堆码方式应搬运方便,并符合安全要求。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远离儿童和水源,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