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20160886
- 登记证号
- PD20160886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7
- 批准日期
- 8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催熟 | 700-1060倍液 | 喷雾 |
| 番茄 | 催熟 | 1700-2125倍液 | 喷雾 |
1、施药时期:番茄白熟期、棉花枯霜期前15-20天或吐絮棉铃在40%-50%时兑水均匀喷雾。 2、本品需随配随用。配好的溶液,切勿放置过久。3、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对番茄、棉花有催熟作用。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放及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本品有较强的酸性和腐蚀性。使用本品时应戴防酸腐蚀手套、化学防护眼镜、口罩,穿防酸腐蚀工作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粘膜和伤口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3、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不慎溅入眼睛,应及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及碱性物质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存放,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