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160819
- 登记证号
- PD20160819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批准日期
- 3%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高效氯氰菊酯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梨木虱 | 1250-25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黄瓜 | 美洲斑潜蝇 | 33-66毫升/亩 | 喷雾 |
1、于黄瓜美洲斑潜蝇、甘蓝菜青虫、小菜蛾低龄若虫期用药,梨树梨木虱低龄若虫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甘蓝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梨树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黄瓜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天。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混配制剂。有很好的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强、杀虫谱广,具有击倒快,持效性好等特点。
1、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施药时要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清洗双手及身体接触部位。5、剩余农药应密闭保存,以备下次使用。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盛放食品、饲料等。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携带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避光、阴凉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在运输中确保不损坏、不泄露,防治高温、雨淋。3、勿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4、本品易燃,远离火种、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