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胍·乙酸铜PD20097474
- 登记证号
- PD20097474
- 农药名称
- 吗胍·乙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0%
乙酸铜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病毒病 | 167-250克/亩 | 喷雾 |
1.高温干旱的天气,蚜虫大量发生时,是防治病毒病的关键以后每隔4-6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1-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本品具有保护、治疗功能。药液喷施到植物上,药剂可通过气孔进入植物体内,抑制或破坏病毒核酸和脂蛋白的形成,阻止病毒的复制过程,起到防治病毒的作用。 2、通过激活植物的免疫系统,诱导植物抗病毒能力和自动修复能力的生成,能够防止病毒病再发生。
1.作物安全间隔期为5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该药不能与铜及强碱性农药混用,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溅出,废异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服,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末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6.使用时浓度不低于300倍,否则易产生药害。
避免药剂接触皮肤、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如果药剂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15分钟,如有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请医生诊治。忌油类食物,禁酒。
1.本品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 2.常温贮藏,请勿高于30℃,应避免阳光直射。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