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10705
- 登记证号
- PD20110705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5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香蕉 | 炭疽病 | 500-750倍液 | 浸果 |
在香蕉果实八成熟时采收,并于采果当天浸泡处理,以常温药液浸果2分钟左右捞起晾干。
咪鲜胺属于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虽然不具内吸作用,但它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
1、本品在香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药液及其他药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将残液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如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禁止引吐,请携标签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