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7683
- 登记证号
- PD20097683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丰乐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15-1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低龄虫期打药,每次施药的间隔期为15天。 2、施药时间应选择晴天或强阳光天气的下午4点以后。(傍晚)
本品系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不能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为保护蜜蜂应避开花期施药。 4、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在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农药使用完毕,空瓶应深埋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1、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肌肉震颤,偶有腹泻、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 2、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后就医。 3、发生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注射阿托品或用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1、本品易燃,严禁火种,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装运时轻拿轻放,防火防雨淋。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