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42474
- 登记证号
- PD20142474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德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6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德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4.5克/亩 | 喷雾 |
1.在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前每亩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喷雾时必须做到叶片、叶背、叶面、均匀 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本品。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肥皂冲洗。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引吐,携带农药标签送医院救治。 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发现中毒 ,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饮料等混合储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