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醚脲PD20160700
- 登记证号
- PD20160700
- 农药名称
- 丁醚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3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醚脲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初期使用可有效控制小菜蛾幼虫数量。 2、选择晴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或在高温下,请勿施药。
本品属硫脲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在紫外线照射下,在虫体内多功能氧化酶的帮助下,分解为一种碳化二亚胺,影响其呼吸作用及能量转换,使害虫窒息而死。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2、本品不得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其他杀虫剂轮换用药,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家蚕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5、用药后的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2、本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4、不能与食品、饮米、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