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虫腈PD20097869
- 登记证号
- PD20097869
- 农药名称
- 氟虫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批准日期
- 95%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9月20日,变更原持有人润立博(山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虫腈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苯基吡唑类杀虫剂。主要阻碍昆虫γ-氨基丁酸控制的氟化物代谢,对鳞翅目、蝇类和鞘翅目等一系列重要害虫有较高的杀虫活性。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器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此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工作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开启包装物时,使用固定防爆扳手或防爆钳子开启。 3.用过的废弃包装物应进行回收重复使用,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固体焚烧处理。不可他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可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 4.如不慎泄露或遗洒立即回收并转移至固体废渣处储存,达到一定数量后,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固体焚烧处理。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时就医诊治。 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