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果PD85121-34
- 登记证号
- PD85121-34
- 农药名称
- 乐果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2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乐果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螨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叶蝉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螟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烟青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薯 | 小象甲 | 2000倍液 | 浸鲜薯片诱杀 |
1、在害虫初发期,按照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 3、蔬菜在收获前不要使用该药。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3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5、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3次。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5次;甘薯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1.乐果是内吸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杀虫范围广,对害虫和螨类有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适用于防治多种作物上的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叶蝉、粉虱、潜叶性害虫及某些蚧类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对螨也有一定的防效。 2.本品在昆虫体内能氧化成活性更高的氧乐果,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脂酶,在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之前中毒症状尚未出现时,能出现麻醉,而在胆碱酶出现抑制时,阻碍神经传导而导致死亡。乐果对害虫的毒力随气温升高而显著增强。
1.乐果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对烟草柑橘等作物,稀释倍数在1500倍以下的乐果乳剂敏感,使用前应先作药害实验。 3.乐果对牛、羊的胃毒性大,喷过药的绿肥、杂草在1个月内不可喂牛、羊。施过药的地方7-10天内不能放牧牛、羊。对家禽胃毒更大,使用时要注意。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后空桶不可在水源、河流、湖泊洗涤,应销毁掩埋或用强碱液浸泡数天后清洗回收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皮肤接触:应迅速离开现场,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裸露部位。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10分钟。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误食: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可用温水或1:5000高锰酸钾液或2%碳酸氢钠彻底洗胃。并就医。
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应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存。避免将药剂贮存在高温或靠近明火处。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