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10526
- 登记证号
- PD2011052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12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冬小麦红蜘蛛。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 | 红蜘蛛 | 6-8毫升/亩 | 喷雾 |
| 梨树 | 梨木虱 | 5500-80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9-12毫升/亩 | 喷雾 |
| 茭白 | 二化螟 | 13-1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梨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茭白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冬小麦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2.防治梨木虱,在1—3龄期用药。防治稻纵卷叶螟应在若虫始盛期施药,兑水量为30—45公斤/亩。防治茭白二化螟应在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量为30—45公斤/亩。防治冬小麦红蜘蛛,在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各地试验推荐每亩用水量45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3.用药4小时后遇雨,不影响药效。请在傍晚前后使用,务必喷匀喷透。
1.本品为经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γ-氨基丁酸,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这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2.本品能渗透作物叶片杀死表皮下的害虫。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不慎接触眼睛或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后,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昏迷患者不能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在抢救过程中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