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10448
- 登记证号
- PD2011044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5
- 批准日期
- 3.2%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锈壁虱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梨树 | 梨木虱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5-18.75毫升/亩 | 喷雾 |
1.于稻纵卷叶螟孵卵盛期至幼虫二龄期、梨木虱发生初盛期、锈壁虱幼虫发生初期为最佳施药时期,喷雾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水稻14天;梨树21天;柑橘树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产品的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作用于神经与肌肉接处,增加氯离子的释放,抑制神经接头的信息传递,导致害虫出现麻痹而中毒死亡。本品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梨树梨木虱和柑橘锈壁虱具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中毒。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止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的症状:头痛、呕吐、呼吸困难、抽搐等。1、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2、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若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病人清洗时可洗胃,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目前阿维菌素无特效解毒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