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0488
- 登记证号
- PD20110488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新势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3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4.4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进行,在卵孵盛期至幼虫一、二龄盛期施药防治效果最佳,每亩兑水50千克,连续两次施药间隔期10-15天,可有效地控制小菜蛾的为害。 2、使用时根据需要量现用现配,兑水后搅拌均匀。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本品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
1、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对蜜蜂、家蚕高毒,对鱼类、水生生物敏感,对鸟中等毒,施药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远离桑园、蚕室、养蜂场所。避免开花植物盛花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性。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皮肤及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也可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心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