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PD20098109
- 登记证号
- PD20098109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7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在蚜虫卵孵化盛期,每亩兑水30-50升均匀喷雾。 2.大风天、高温天或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有机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对昆虫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持效期长,杀虫谱广。
1.收获前30天禁止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防毒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顺风喷雾,天气不良时不要喷药。 4.在蜜源作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止使用。 5.废弃物和剩余的药液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切勿催吐,请医生治疗。注射2毫升阿托品解毒,但不可用肟类解毒剂,如2-DAM。如吸入中毒,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如皮肤沾染药液,脱去受污的衣服,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1.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2.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