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霜脲氰PD20142561
- 登记证号
- PD20142561
- 农药名称
- 氟啶·霜脲氰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4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霜脲氰20%
氟啶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晚疫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30-50克/亩 | 喷雾 |
1.在病害发生初期进行叶面喷雾处理,每隔7天施用一次,视病情发生情况可连续施用2-3次。2.本品在番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本品在马铃薯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3.为了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4. 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请勿施药。
本品为混配制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通过植物的叶片和根系吸收并在体内传导。
1.施药时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及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2.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 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本品对鱼有毒,水产养殖区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5.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6.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如溅入眼中或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