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杀霉素PD20142564
- 登记证号
- PD20142564
- 农药名称
- 多杀霉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乳山韩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4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杀霉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5-35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24-30毫升/亩 | 喷雾 |
1.适用于低龄幼虫期施药1—2次,间隔5—7天,本品无内吸收,叶面、叶背均需着药。药剂易粘附在包装袋或瓶壁上,请用水将其洗下再进行二次稀释。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请勿施药。3.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5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产品来源于放线菌的生物源农药,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豇豆蓟马。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蜜蜂,蚕室,鱼等水生物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群峰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 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4.皮肤粘附: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症状持续请就医。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剂。按症状进行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储存或运输时推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