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胍·乙酸铜PD20098217
- 登记证号
- PD20098217
- 农药名称
- 吗胍·乙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无锡市稼宝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5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宜兴兴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0%
乙酸铜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病毒病 | 150-2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不得在高温条件下或叶片有水珠条件下施用。2、施药时,喷雾要均匀,叶片正反面喷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防治番茄病毒病时,第一次使用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每隔10天用药一次,共3次。
本品为低毒型病毒防治剂。对番茄病毒病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1、施药时要均匀喷到植株各部分,稀释倍数不得低于300倍,否则容易产生药害。2、本品应及早使用,不得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3、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好防护用品,施药后用肥皂清洗暴露部位皮肤。如不慎中毒,请送医院治疗。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剂属低毒农药。经口中毒时,立即催吐、洗胃。眼睛接触时,用大量清水洗眼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冲洗。送医院时,请携带本标签进行对症治疗。
1、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