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8252
- 登记证号
- PD20098252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辉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5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害虫2-3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下雨天大风天请勿施药。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该药对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保护天敌。对鱼类等水生动物、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宝、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 4、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液最好一次用完。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用后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无力、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导泻,清醒时可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应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