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91106-17
- 登记证号
- PD91106-17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4-9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71-10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43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43克/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32-48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600-2000倍液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36-54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1000倍液 | 喷雾 |
防治番茄叶霉病、瓜类白粉病于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l0天喷药1次,共喷2-3 次;防治水稻稻瘟病、纹枯病于发病初期或幼穗形成期至孕穗期施药;防治小麦赤霉病于抽穗扬花期至灌浆期施药,间隔7天喷药1次,共喷2次;防治甘薯黑斑病于播种前按规定用药量浸薯块;防治梨树黑星病、苹果轮纹病于病害发生初期,均匀喷雾,间隔l0-15天,共喷2次。
该产品属于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当该药喷施于植物表面,并被植物体吸收后,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病菌的有丝分裂过程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从而使病菌不能正常生长,达到杀菌效果。可用于番茄、瓜类、水稻、小麦、甘薯、梨树、苹果树等作物上防治病害。
1、本产品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及每季作物上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水稻:30天,3次;小麦:30天,2次;番茄:3天,1次;梨树、苹果树:14天,2次;甘薯:30天,3次;瓜类:3天,5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配药和施用本剂时应戴口罩、手套、保护衣物、眼罩,避免吸入或接触药液。施用期间不得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手脸,更换保护衣物。 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展。 5、避免药液污染水源,鱼塘、水井等水源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操作本品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戴手套、口罩,接触本品后应洗脸、洗手。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不慎大量误服,应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病人清醒时可催吐、洗胃。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