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0372
- 登记证号
- PD20110372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31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3.4%。 2023年6月21日,增加核桃树举肢蛾、石榴树桃蛀螟。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姜 | 玉米螟 | 10-16克/亩 | 喷雾 |
| 姜 | 甜菜夜蛾 | 13.5-16克/亩 | 喷雾 |
| 核桃树 | 举肢蛾 | 3000-42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8克/亩 | 喷雾 |
| 石榴树 | 桃蛀螟 | 3000-42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玉米螟发生初期使用,兑水量30—45公斤/亩;于举肢蛾、桃蛀螟成虫产卵期及幼虫初孵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核桃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石榴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核桃树、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施药后能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姜甜菜夜蛾、姜玉米螟、核桃树举肢蛾和石榴树桃蛀螟。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后症状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成心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