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氰·残杀威WP20110071
- 登记证号
- WP20110071
- 农药名称
- 苯氰·残杀威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24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残杀威12%
右旋苯醚氰菊酯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0.025毫升/立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 室内 | 蚊 | 333毫克/平方米 | 滞留喷洒 |
| 室内 | 蜚蠊 | 600毫克/平方米 | 滞留喷洒 |
| 室内 | 蝇 | 0.025毫升/立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 室内 | 蝇 | 333毫克/平方米 | 滞留喷洒 |
本品以50-100倍兑水稀释后,进行滞留喷洒使用。或用水稀释40倍,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本品是一种卫生杀虫剂,用于室内滞留喷洒,能有效防治蚊、蝇和蜚蠊(俗称蟑螂)害虫。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药雾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肥皂水冲洗裸露部位皮肤。过敏者禁用。2、本品仅用于室内。在蚕室、桑园及其附近禁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 3、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防分解。 4、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痉挛。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携标签就医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