虱脲·毒死蜱PD20160394
- 登记证号
- PD20160394
- 农药名称
- 虱脲·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批准日期
- 3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28.8%
虱螨脲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9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3龄前施药,茎叶要均匀喷雾。2、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21 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4 次。
本品为毒死蜱和虱螨脲复配而成,毒死蜱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多种害虫有较好的防效,虱螨脲是一种最新一代取代脲类杀虫剂,对多种害虫也具有很好防效,经室内生测表明,二者进行复配具有增效作用,并且其剂型微乳剂是一种对环境友好的农药剂型,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鱼以及水生生物高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对蜜蜂高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3、本品对眼睛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作为他用。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1、本品需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