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高氟吡PD20210306
- 登记证号
- PD20210306
- 农药名称
- 草铵·高氟吡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兄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7.5%
高效氟吡甲禾灵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1次,应避免高温时施药。2、施药时,如遇草龄较大或持续干旱,请使用登记推荐高剂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本品是由草铵膦和高效氟吡甲禾灵复配而成,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二者复配优势互补,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等特点,对非耕地多种抗性杂草、单双子叶杂草有较好防效。
1. 本品遇土钝化,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和鞋袜,并佩戴帽子、口罩、手套和护目镜,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更衣等。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 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若误服,不要自行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