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脲氰PD20210269
- 登记证号
- PD20210269
- 农药名称
- 霜脲氰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霜脲氰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1、在马铃薯晚疫病发生前或初期施药,施药间隔期7-10天,连续使用2-3次左右。应注意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是一种具有局部内吸作用的高效、低毒杀菌剂,主要是阻止病原菌孢子萌发,对侵入寄主内病菌也有杀伤作用。对霜霉目真菌如疫霜属、霜霉属、单轴霜属有效,一般在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治疗效果突出,耐雨水冲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1、施药时要注意均匀喷雾。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河流和水源等各类水域。4、本品使用时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最外围桑树设置隔离带。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发生立即送医就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不能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