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210229
- 登记证号
- PD20210229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1)建议在小菜蛾幼虫盛发期施药,喷雾需周到、均匀、细致,以叶片湿润但不滴水为宜。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大环内酯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一定的内吸作用。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适用于甘蓝小菜蛾。
1.本品对蜜蜂、鱼类及水生生物、家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