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40597
- 登记证号
- PD2004059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1、害虫发生初期,虫口上升时为最佳防治时期,每次用药间隔7天以上; 2、不宜在大风、高温天气使用,宜在早晚凉爽时候施药。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氯化烟碱杀虫剂,兼具胃毒、内吸传导和趋避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1、本品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以上; 2、不能和碱性物质混用、混放;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药时请穿戴好防护用具,不能让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并更换干净衣物;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2、急救:如果粘及眼睛或皮肤用清水冲洗干净。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有毒、可燃,请轻取、轻放,严禁火种。2、贮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不能与碱性物质以及食物、饮料、饲料等物品一起同贮同运。 3、贮存于远离人、畜,以及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