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PD20040622
- 登记证号
- PD20040622
- 农药名称
- 吡虫·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渭南东旺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9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
杀虫单7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40-65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40-65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40-65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40-65克/亩 | 喷雾 |
1、防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在螟卵孵化始盛期施药,防治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层3-6厘米。 2、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比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复合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传导作用。本品是一种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飞虱的较好药剂。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任何东西,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如稍有结块,不影响防效。5、本品对蜜蜂、鱼虾有毒,避免污染水源,养蜂、养蚕区慎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杀虫单中毒可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且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在使用过程中,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沾染,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请立即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洗胃时请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一起存放,应密封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运输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雨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