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吡虫啉PD20040694
- 登记证号
- PD20040694
- 农药名称
- 高氯·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9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2022年06月1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慧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1.5%
吡虫啉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小麦 | 蚜虫 | 35-55克/亩 | 喷雾 |
1.喷药前请仔细阅读有关标签及说明。 2.本品应于蚜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细致、周到,使雾滴覆盖整个植株。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吡啶类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由吡啶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呕吐、恶心、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