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60017
- 登记证号
- WP20160017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2-26
- 批准日期
- 0.5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苯醚菊酯0.25%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使用时使罐身垂直,揿动喷头即有杀虫气雾喷出。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产品性能:本品采用富有旋反式烯丙菊酯、右旋苯醚菊酯为杀虫主要成分,以食用酒精为溶剂,以脱臭的丙、丁烷(LPG)为抛射剂,精致而成。可用于室内驱杀蚊、蝇、蟑螂。
1、勿直接喷于人体肤面、食物、食具和高档物具上; 2、勿向火源和红热物品喷射或放置火源旁,家用电器上; 3、本品为加压金属罐包装,勿撬、敲、穿刺; 4、本品仅用于室内,用后注意适当通风;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勿倒置或近火使用,空罐妥善处置; 7、本品对鱼、蚕有害,蚕室、桑园及其附近用禁用,不可抛入鱼塘,用后请洗手并注意通风; 8、本品以食用酒精为溶剂,酒精过敏体质者禁用。 9、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0、本品属易燃压力产品,注意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
使用本品若不慎吸入,请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若误服,请送医对症处理。
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猛烈撞击,不得倒置,严防日晒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贮存温度不得超过50℃,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注意贮运和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