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8310
- 登记证号
- PD20098310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23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6.7-13.3毫升/亩 | 喷雾 |
1.应在稻飞虱中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性,杀虫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具有较好的防效,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和环境安全。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施药时,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应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4、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得排于河流、池塘等水源。 5、严格按产品说明使用,严格控制农药的使用浓度和用量。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本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急救治疗:1、若眼睛溅人请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2、皮肤沾附农药后,请立即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3、如误服中毒,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切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