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氟草醚PD20098417
- 登记证号
- PD20098417
- 农药名称
- 乙羧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辉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2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1.在大豆1-2复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施用防效好。 2.在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大豆上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该产品为二苯醚类豆田苗后除草剂。它被植物吸收后,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它具有作用速度快、活性高等特点。可有效防除藜科、蓼科、苋 菜、苍耳、龙葵、马齿苋、鸭跖草、大蓟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2、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避 免饮水和吃东西,避免让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 3、配药时先将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根据推荐剂量加入适量水混合均匀后喷雾。 4、施药后,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施药2周后恢复,一般不影响产量。 5、使用本品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湖泊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头晕、头痛、乏力,严重者神智异 常及黄疸、肝功能异常。 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 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 沾染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误服: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