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60020
- 登记证号
- WP20160020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2-25
- 批准日期
- 0.4%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丙菊酯0.2%
胺菊酯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本品对蚊具有优良的击倒和杀灭作用,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使用时将喷嘴对准蚊子喷射或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1. 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2. 切勿直接向人体、宠物、食品及餐具喷射。勿倒置或近火使用。使用后注意通风。 3. 使用后应立即洗手及暴露部位皮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 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火源,切勿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 如沾上皮肤,用肥皂洗净。本品无专用解毒药,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贮存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4.本品为压缩易燃品,切勿撞击和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