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098435
- 登记证号
- PD20098435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23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200克/亩 | 土壤喷雾 |
1.防治甘蔗田一年生杂草,每亩按推荐剂量加清水60公斤均匀对杂草定向喷雾。2.本品残效期一个月。3.施药后4小时内如遇下雨,须酌情补喷本药剂。4.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每季只能使用1次,最迟用药时间为4月底。5.后茬宜种甘蔗或棉花,轮作花生、大豆、西瓜的间隔期应在240天以上。
本品是内吸性的除草剂,并有一定的触杀性能。被植物的根和叶吸收入植物体后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致使叶面变黄,最终死亡。本品用于甘蔗田一年生杂草的防除。
1.本品不能用于套种或混种其他作物的甘蔗田,不能在果蔗田、麦田使用。2.桃树对该药敏感,该剂对多种作物的叶片有杀伤力,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叶片上,以免发生药害。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仔细冲洗皮肤。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如误服应立即漱口,饮大量温水催吐,用阿托品解毒并就医。
1.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和儿童小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农药、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