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8455
- 登记证号
- PD2009845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23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80克/升。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康惠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绵蚜 | 1800-24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用于苹果树绵蚜发病初期用药,稀释1800—2400倍均匀叶面喷雾,每次间隔7天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瓜类、莴苣苗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防产生药害。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有效防治苹果树绵蚜。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涏、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抽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轻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3.禁用吗啡,茶硷,呛噻嗪,利血平。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本产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质量浓度4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