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98467
- 登记证号
- PD20098467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华农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2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2-43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旱田茎叶处理剂,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高选择性。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 2. 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温度高或草龄小时用低剂量,干旱、低温会影响药效,应加大用药量。
1.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2. 本产品具有较好的耐雨性,处理后1-2小时即使遇雨,也不影响除草效果。喷药后24小时药液传遍杂草全株,4-5天杂草开始褪绿变黄,6-7天后杂草节间开始腐烂、变黑死亡。
1. 产品在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避免在作物开花期施用。 3. 对大多数禾本科作物有药害。不能在水稻、玉米、小麦田中使用,不能与苯达松、杂草焚、豆磺隆混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对皮肤、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 清水洗净;如误服应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贮运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避免撞击并远离高温及有明火的区域;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