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60256
- 登记证号
- PD20160256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功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2-25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通联农佳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 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第一次施药,视病情隔7~10天再施药一次,施药方法为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低毒三唑类杀菌剂,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复配而成,是一种广谱、内吸、治疗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再植株体内迅速向上传导,是防治水稻纹枯病的较好药剂之一。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南方每季最多使用2次,北方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鸟、家蚕、藻类、蚯蚓低毒,对鱼中等毒,水蚤类高毒,对蜜蜂和赤眼蜂中等风险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室施药;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本品,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过敏症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2.药液溅入眼中或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请及时转移到清新空气流通处并就医; 3.如有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携标签迅速就医,无专用解毒剂。
1.本产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