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0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4 | 有效期至: | 2030-1-3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联磷磷品(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002 | ||||||||
| 登记证持有人: 联磷磷品(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1-2期)幼虫高峰期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主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
|
注意事项:
1、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和蜜蜂养殖地附近;施用器械的清洗和废旧包装物不得丢弃到河流或其他水域,以免造成鱼类或其他水生物中毒;在蚕桑养殖时节,不能在桑树田边施药;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飘移至桑叶上,严禁鸡鸭等家禽类进入用药区域。 2、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手套和清洁的防护服,若有风时要选择顺风向施药,不宜在高温太阳直晒时施药,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与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10-01-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